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26〕41号)要求,我街道被惠阳区政府列入2026年惠阳区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全面夯实单位自查自纠除隐患、初起火灾扑救处置、人员疏散逃生应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四项核心能力,同步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质升级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确保各项配套建设全部达标,全方位排查整治、彻底清零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守消防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专项整治期间零亡人、零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惠阳区淡水街道大埔社区、东华村。
三、整治重点任务及达标要求
(一)完善组织架构体系,压实层级工作责任
为确保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淡水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宣传组)、纪检监察办、应急管理办(应急组)、平安法治办(综治组)、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经济发展与统计组、城乡建设组、交通水电通讯组、林业组)、党群服务中心(文教组)、财政所、淡水中心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埔市场监管所、古井派出所、城区一中队、供电所主要负责人及大埔社区、东华村支书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办(应急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应急组)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贯彻落实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行使领导小组的计划、组织、宣传、协调、督查等职能。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1.应急管理办(应急组)、消防救援所:
(1)指导、督促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全面推动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落实,并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
(2)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各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违规招牌进行拆除,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场所私自拆毁封条或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对火灾隐患整治行动中不配合、不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依法查处、关停、取缔等,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车道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消防设施达标建设,指导、督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宣传组):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宣传工作,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书店、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隐患排查,整治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督促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古井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的出租屋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社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依法对不规范及重点火灾隐患场所予以关停等强制措施,并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市容及违建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杂物乱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违章乱搭乱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隐患。牵头开展黑气瓶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储、装、运、用黑气行为。对整改难度大、反复反弹的隐患,联动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5.大埔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内的经营场所开展排查,对存在无营业执照、证照地址不符、经营范围不符等情况的场所,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6.惠阳水务公司:按照建设标准对挂牌地区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验收、巡查及维保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推进重点区域、老旧片区市政消火栓设计施工、升级改造,完工后配合联合验收。常态化巡查排查消火栓破损、无水、压力不足、遮挡占用、老化失效等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保障消防供水设施完好可用。
7.经济发展办(经济发展与统计组):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垃圾回收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易燃杂物违规堆放、堆载过量、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隐患。督促经营主体规范物品存放、配齐消防器材、落实防火制度,整改各类安全问题,同步开展行业消防宣传,做好工贸商贸企业消防隐患排查与数据台账汇总工作。
8.城市管理办: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督导管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设施维保和通道清理,重点管控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联动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开展消防宣传引导,净化小区消防环境。
9.经济发展办(城乡建设组):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燃气及建筑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排查居民、商户、燃气供应站、企业用气场所,重点整治违规存瓶、通风不足、报警切断装置缺失等隐患,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和维保责任,严查无资质燃气施工改装行为。同步排查在建工地、自建房、老旧建筑消防隐患,整治违规动火、易燃建材乱堆、临时用电不规范等问题,严把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关口。
10.供电所: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全域用电安全隐患排查、三线整治和用电宣传。一是排查居民、商户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裸露、超负荷用电、管线杂乱等问题;二是开展架空线缆规整、废弃线路拆除等整治工作,对违规用电、重大用电隐患,督促整改拆除违规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三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引导群众规范用电,杜绝隐患反弹。建立巡查“回头看”机制,持续巩固用电消防安全整治成效。
11.淡水中心小学: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校园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应急管理等情况,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控与宣传教育。
12.党群服务中心(文教组):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火灾隐患重点地区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隐患排查,整治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督促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3.东华村、大埔社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对挂牌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居民楼、出租屋、违法既有建筑等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基础台账,做好一户一档,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组织网格员对辖区各类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及时清查占道经营,违章乱搭乱建、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乱搭乱接电气线路、封闭疏散通道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等行为;加强志愿消防组织建设,按标准设置村(社区)微型消防站,配足配齐灭火器材,维护保养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确保完整好用;组织村小组网格开展入户消防宣传,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14.包点单位:协助挂点村(社区)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15.其他部门:其他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各类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要求
各类场所整治规范、验收评判统一遵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粤消安办〔2024〕61号)执行,分场所细化执行标准如下:
1.商超、厂房等公共及工业场所:对照现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补齐防火分隔、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硬件设施短板,压实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动态清零各类存量火灾风险。
2.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经营类“三小”场所:依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逐项对标落实整改举措。
3.出租类房屋:依据《出租屋定义及整治标准》;对存在住宿、生产、仓储、经营混合设置的“二合一”“三合一”违规场所,执行《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开展专项整改。
4.经营性自建房: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
(三)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提升消防硬件保障
1.统筹消防规划编制。科学划定消防站点、供水、通道、通信、装备等布局,贴合我街道发展实际制定落地举措。
2.完善市政消防供水。推动市政消火栓布设、完好率双100%,按120米标准补建点位;惠阳水务公司要对消火栓加强常态化维保、稳定水压;天然水源区域配套规范取水设施。
3.建强专职消防队伍。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运维经费纳入街道财政,对照省管理规定及《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标准配齐人员、营房、车辆、装备。
4.推广智慧消防管控。积极推广在三小场所、出租屋、自建房安装智能监控,配套电动车集中充电桩;建立多领域联合监管、数据共享机制;普及家用烟感、简易灭火、逃生器材,实现火情早预警处置。
(四)深化基层网格化治理,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1.建强基层消防治理组织体系。压紧压实村(社区)居委会属地主体责任,各村配置1-2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厘清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网格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健全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微型消防站运行等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居民防火公约,标准化规范消防工作台账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推行应急、消防融合统筹,队伍、站点一体化运行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模式,分阶段试点打造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化综合救援服务站点,开展消防网格管控、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置、消防安全宣传科普、初期火情应急救援等各项职能。
2.常态化网格隐患排查。网格员全覆盖巡查楼栋、门店、自建房,重点整治通道堵塞、私拉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封堵逃生窗等问题,配套安装智能消防设备提升治理效率。
3.多渠道常态化消防宣传。开展敲门行动,依托宣传栏、楼宇屏幕普及防火逃生知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群众消防演练。
4.标准化运营微型消防站。实现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全覆盖,每站配备不少于6名工作人员,设站长1名、队员5名,落实24小时分班值守;定期实操训练,结合值守同步开展夜间防火巡查与入户宣传。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1.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依托宣讲队伍常态化科普,提升群众防火自救意识。
2.壮大志愿消防队伍。发动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志愿队伍,开展隐患劝导、消防科普等志愿服务。
3.实施精准分类培训。定期培训村(社区)干部、网格工作人员;全覆盖培训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全员持证;督促经营主体完成线上消防承诺、平台信息录入,落实常态化自查整改闭环。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1.研判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梳理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搭建工作组织架构,细化任务清单与岗位职责。
2.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工作目标、整治标准;对外公示整治内容,发动群众参与,营造全域整治氛围。
(二)调查自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日)
1.对东华村、大埔社区开展分区域拉网式排查,摸清场所底数、风险情况,建立统一台账。
2.督促“三小”场所、出租屋、经营性自建房经营者对照标准自查自纠;短期难以整改隐患明确时限、责任人,落实临时防控措施。
3.阶段结束汇总排查、隐患、整改台账,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2日至11月10日)
1.东华村、大埔社区及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标准集中整治,实行隐患分级处置;一般隐患当场整改;长期隐患下发整改文书、全程跟踪管控;对于高风险、重大隐患场所上报街道,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严防火灾事故。
2.12月前完成重点整治地区自查自评,逐项查漏补缺,提升整治质效。
(四)复盘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对照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考评细则开展全面自查,完善台账资料,总结整治成效、短板不足,并做好区级消防考核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回访重点场所,动态排查反弹、新增隐患,防止问题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引领。东华村、大埔社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常态化督导、协调解决整治堵点难点。街道各职能部门树立“一盘棋”工作理念思维,强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跨领域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二)细化分工履职,稳步落地增效。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落实街道班子成员分片包点督导机制,分片包干、下沉一线督导各片区隐患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依托网格开展日常排查,行业主管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构建分层共管工作体系。
(三)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坚持宣传引导与隐患整治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依托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载体,多维度开展消防安全科普宣传。宣传组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用好舆论监督手段,对拒不整改违规违法的经营主体及个人,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公开曝光。
(四)从严执法管控,狠抓隐患清零。专项整治期间,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恪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坚持依法监管、从严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破除整治工作阻力,对干扰、阻挠专项排查整治、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从严依规处置,全力保障全域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高效推进、闭环清零。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反馈。古井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及参与联合整改的工作人员统一扫描二维码进入粤政易工作群;应急管理办(应急组)、消防救援所、古井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经济发展办(经济发展与统计组、城乡建设组)、城市管理办、淡水中心小学、党群服务中心(文教组)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台账报送至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至区整治工作办公室,同时台账人员统一扫描二维码进入粤政易工作群,各有关单位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请及时上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