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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隆镇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2025-11-11 16:24:29
来源:惠阳区镇隆镇
发布机构:镇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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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镇隆镇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处置和管理,提高各单位对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镇隆镇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开展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急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聚集性疫情相关定义

在一个最长潜伏期内(依据不同蚊媒传染病确定,如基孔肯雅热为12天),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点(例如一个社区、居委会、村庄、学校或其他集体单位等),发生3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蚊媒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病例。

三、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一)医疗机构报告

根据《基孔肯雅热诊疗方案(2025年版)》,镇域内各医疗机构发现基孔肯雅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立即向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隆中心卫生院)报告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症状筛查及监测能力,确保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并于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至“其他传染病—基孔肯雅热”分类;后续根据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时对病例信息进行复核、订正。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隆中心卫生院)接到医疗机构或其他单位报告的疑似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经核实确认的聚集性疫情,并及时上报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聚集性疫情的调查

(一)疫情发生单位基本信息与相关因素调查:接到疫情报告后,镇隆中心卫生院配合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是否为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集体单位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疫情波及人数;单位部门(学校班级)分布情况、卫生条件;近2周因病缺勤(缺课)情况;事件发生前一周及事件发生后集体活动情况;环境状况(如绿化情况、有无积水区域、卫生死角等)等。必要时可开展专项调查,收集影响疾病传播的相关因素,评估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

(二)入户调查:镇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联合属地社区)组织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一方面,对核心区内住户进行逐户走访,清理室内外各类积水,包括花盆托盘、水桶、废旧轮胎、闲置容器等易滋生蚊虫的地方,并向居民宣传保持家居环境整洁、定期清理积水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排查是否有疑似病例,询问居民近期是否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蚊媒传染病相关症状,特别是关注发病前12天内有无蚊虫叮咬史以及与已知病例的接触史等情况,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登记并上报至主管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个案调查:镇隆中心卫生院协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照相关个案调查表,对蚊媒传染病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发生输入病例、散发本地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后,要重点调查病例发病前12天以来的活动迹,追溯旅居史、蚊虫叮咬史和其他可能的暴露史,梳理长时间停留并有传播风险的场所(包括居住地、工作地点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公园、学校、市场、医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评估暴露感染来源、本地扩散的风险和范围。应尽快完成指示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等重点个案流行病学调查。

发生规模较大的暴发疫情后,可简化个案流行病学调查的活动史内容,重点调查个案发病前1天以来的活动轨迹如涉及其他地市和省外,及时通报相关地区。

五、疫情控制

发生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后,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一)病例管理

原则上应对所有蚊媒传染病现症病例采取住院防蚊隔离措施。

1.住院防蚊隔离治疗

收治医疗机构要落实防蚊灭蚊措施,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防蚊收治病区,在病房、值班室等房间应安装纱门、纱窗,病床应安装蚊帐,根据需要提供蚊香、电蚊拍和驱避剂等;医护人员要指导患者采取防蚊措施。收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蚊虫控制指引》对院内和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灭蚊。

2.居家防蚊健康管理

镇隆中心卫生院和属地村(社区)卫生站参照《基孔肯雅热感染者防蚊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对无法住院隔离的病例开展病例居家防蚊管理和健康监测,降低社区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监测

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应开尽开进一步加强蚊媒传染病病例监测报告工作,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及时性,对非呼吸道症状的发热患者开展筛查,必要时“逢热必检”。

(三)蚊媒控制

1.环境治理:以病家、工作地点、传染期长时间活动的场所为中心,对半径一定范围内(如核心区100米、警戒区200米、监控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的区域开展环境治理。属地社区)、各单位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职工等,清理室内外积水容器,如花盆托盘、水桶、废旧轮胎等,定期更换室内水生植物的水;填平坑洼、疏通下水道,清除卫生死角,减少蚊虫孳生地。

2.化学灭蚊: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应组织消杀公司或消杀应急队伍在蚊虫密度较高的区域,如涉疫区域及周边的公共场所、绿化带、建筑工地等,采用滞留喷洒、空间喷雾等化学方法杀灭成蚊。

3.效果评估:在采取蚊媒控制措施后,镇隆中心卫生院及时配合上级对蚊媒密度进行监测评估。通过计算布雷图指数、诱蚊诱卵器指数等指标,判断蚊媒控制效果。若蚊媒密度未达到控制要求,应及时调整灭蚊措施,持续开展蚊媒控制工作,直至蚊媒密度降至安全水平。

(四)健康教育

社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如广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社区宣传栏等,广泛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蚊媒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早期症状等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在疫情发生地,可采用发放宣传折页、举办健康讲座、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引导涉疫区域居民、学生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蚊虫叮咬机会。

六、疫情评估与总结

(一)疫情评估

疫情发生后,镇隆中心卫生院应联合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定期对疫情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的规模、传播趋势、防控措施的效果等。根据疫情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可逐步降低防控级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如疫情出现扩散蔓延趋势,应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加大防控力度。

当疫情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按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应对疫情。

(二)疫情总结

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可判定为聚集性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事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防控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总结报告应及时上报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

七、组织管理

镇隆镇出现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协作,共同应对疫情。

(一)各社区

1.负责本辖区内蚊媒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本辖区的应急处置细则。

2.组织辖区内志愿者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清理积水和疑似病例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信息。

3.协调辖区内资源,开展蚊媒控制工作,包括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环境消杀、投放灭蚊药物等。

4.配合级卫生、疾控等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文旅体和卫健组、镇隆中心卫生院

负责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制定防控策略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疫情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防控合力。

(三)镇隆中心卫生院

承担疫情的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样本检测、疫情分析与评估等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信息,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医疗机构、疫情发生单位及社区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病例管理、疫情监测、蚊媒控制、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报告蚊媒传染病病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工作。

镇隆中心小学、镇隆中学

督促全镇中、小学校含民办、幼托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内环境清理和蚊媒控制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杀。指导学校开展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同时做好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

住房和建设组

负责督促建筑工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工地内环境管理,清理积水,做好蚊媒孳生地治理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和蚊媒控制工作,配合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和疫情防控宣传。

农业农村办

负责农村地区的蚊媒防控工作指导,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属地社区)组织开展农田、沟渠等区域的积水清理和蚊媒消杀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的蚊媒监测和控制,防止蚊媒在养殖场所滋生蔓延。

镇隆市场监督管理所

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和蚊媒控制工作,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药店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

否严格执行发热等相关症状患者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是否按规定引导患者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督促药店切实发挥传染病防控哨点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其他部门

完成镇隆镇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交代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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