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实现平稳发展。
根据惠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878.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40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570.43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增加值278.21亿元,下降1.4%。

农业生产平稳增长。2025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85亿元,同比增长5.4%。
工业生产较快增长。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其中,规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1.2%;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9%,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8.3%。
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23.1%,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4.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下降10.8%,占投资比重45.0%,比重为2017年以来最高;基础设施投资下降6.1%;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46.1%。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30.5%。
商贸服务业稳定增长。202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57亿元,增长1.3%。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83.91亿元,下降1.4%。
规上服务业实现规模效益双增长。1-11月,全区规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71.71亿元,增长13.8%,利润总额5.08亿元,增长29.7%。
外贸出口较快增长。2025年,外贸进出口1028.9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外贸出口449.9亿元,增长14.9%;进口579.1亿元,下降11.8%。
财税金融运行平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5亿元,同比增长3.4%。税收总额108.56亿元,增长5.7%。12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35.37亿元,增长2.5%;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346.89亿元,增长6.1%。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我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861.9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1%。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口径已含R&D支出。
(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6)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税收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进出口数据来自于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