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镇隆镇“四个积极”扎实做好基层司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01 15:31:1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镇隆镇
点击次数:-

镇隆镇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基层司法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一是积极搭建法桥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镇、村(居)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动镇级各线室部门,共同调处好每一件纠纷。今年以来,镇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人民矛盾纠纷案件133宗,成功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130宗,调解成功率达98%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群众310多人次按照“所所对接”模式,与广东颂业律师事务所配合,在全镇14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巩固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与群众的桥梁搭建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近100人次。

二是积极深入宣传《民法典》,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村(居)“法律顾问”在《民法典》颁布后,先后多次到各村(居)为“两委”干部、党员干部、小组长村民代表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提高法治意识。聘请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到镇隆镇开展《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法治讲座,生动地以案释法法理并行,增强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提升。对全镇14个村(居)及青草窝工作站的法治宣传栏进行更新,全方位普及《民法典》

三是积极抓好社矫和帮教工作,防范发生重新犯罪行为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报到、每月至少集中教育学习参与公益活动一次、每周电话联系及思想汇报等工作。坚持以预防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为重点,成立刑释解矫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制定并完善定期走访制度,认真组织摸排登记,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生活状况,帮助其缓解工作、生活困难。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其法律意识,从不敢犯、不能犯真正转化为不想犯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有64名,无一人重新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本地疫情防护工作中,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向司法所捐赠口罩500

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LED电子大屏幕、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册等宣传载体,以及通过云视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掌上村务、微信群等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以线上普法为主、线下宣传为辅的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普法活动到疫情防控隔离点进行普法宣传,走访企业6家,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微信、掌上村务发布普法宣传信息100余条。利用“百姓大舞台”平台,通过小品、歌曲、朗诵等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镇隆镇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认可。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