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惠阳区2026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5 14:42:17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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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阳征预告〔2026〕26号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惠阳区2026年度

  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常春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2546公顷(3.819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8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8日,惠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范围图(惠州市惠阳区2026年度第三十九批次)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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