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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5 09:55:17
来源:惠阳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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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王娇春(公民身份号码37************454X):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3月27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于2026年4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初步审查,本机关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惠阳府行复〔2026〕194号),请你补正以下材料:

  一、请提供被申请人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向你本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全文复印件;

  二、如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的文号与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提及的文号不一致,请将《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对应部分的内容修改为正确的文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或邮寄方式提交补正材料,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请在补正期限届满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延长补正期限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无法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你联系并向你送达上述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惠阳府行复〔2026〕194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惠阳区司法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府东南街11-1号惠阳区综治中心一楼行政复议窗口,邮编:516211,电话:0752-3827216)领取《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惠阳府行复〔2026〕194号)。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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