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发布日期:2026-04-30 14:49:45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发布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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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23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以下简称“惠阳分局”)与惠阳区新圩某五金电镀厂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惠阳分局领导、案件办理人员及法律顾问、企业代表参加协议签订仪式。

  2026年1月26日,惠阳分局执法人员到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某五金电镀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惠州市惠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厂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化学需氧量超标。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4+N”实施方案》的要求,惠阳分局委托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对本案环境损害开展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厂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4月23日,惠阳分局召开了生态损害磋商会议,会议从损害事实、损害程度、赔偿责任等方面与该厂进行磋商。经过磋商,企业代表对磋商结果无异议,并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厂通过积极达成协议、承担赔偿费用并落实全面整改,既践行了“损害担责、违法必究”原则,也因主动履责获得了依法从轻处罚的空间。此举不仅减轻了企业的后续合规负担,也有力促进了环境治理模式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转变。

  下来,惠阳分局将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强化对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监督指导,牢固树立“谁污染谁担责、谁损害谁赔偿”的主体责任意识,为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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