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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扶车门本是借力,他却“顺手”偷走…
发布日期:2025-09-01 09:46:57
来源: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
发布机构:惠阳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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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同事朋友喝酒本是一件乐事,在喝完酒回家的路上,一个“偶然”和“一念之差”却让自己失了“自由”。

  近日,惠阳公安持续深入推进社会面防控“百日行动”,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不断加强对街面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防控力度,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平安稳定,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8月10日,秋长派出所接市民王先生报警称:8月9日晚上,回家停车时自己疏忽没上锁,第二天早上前往启动小车时发现放置于车内的充电宝和一双皮鞋被盗,总价值约1000元左右。接报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等工作,顺利掌握了嫌疑人的线索。8月18日下午,成功将嫌疑人花某(男,36岁)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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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8月10日凌晨2时许,嫌疑人花某在下班与同事饮酒后,步行返回出租屋休息途中,因酒后身体不适,随手扶住路旁一辆车辆。随后,花某发现该车车门未上锁,便拉开车门。据嫌疑人花某供述,当时心生贪念,意图贪图小利,遂盗取了车内的物品。

经审讯,嫌疑人花某对其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惠阳公安已依法给予嫌疑人花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示

  1.汽车不是保险柜,切勿将手机、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

  2.尽量避免将车辆停放在无监控覆盖、无专人看管的偏僻位置;

  3.停车后应锁闭车门并检查核实,确保门窗关闭到位;

  4.有条件的请给汽车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有人砸车或者拉车门能及时报警;

  5.如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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