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惠阳区委书记谭星海主持召开第六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听取惠阳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区委领导班子,相关单位、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印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规定》核心要义。全区上下要深刻领会“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核心要求,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清单时限,落实闭环整改。同时,充分发挥区环委办牵头统筹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问题发生。三要强化系统思维,形成统筹合力。以“十五五”规划为契机,强化多领域、跨部门协调联动,做好系统谋划,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打造海绵城市、韧性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