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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6 15:49:24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网站
发布机构:惠阳区教育局
点击次数:-

粤教基函〔2025〕12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省属普通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

  2.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

  3.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

  4.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pdf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pdf

  附件3《广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指导纲要(试行)》.pdf

  附件4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指南(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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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26日转自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s://edu.gd.gov.cn/zwgknew/jyzcfg/dfjyzcfg/content/post_4694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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