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11:05:34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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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阳征预告〔2026〕7号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东惠州中韩

  (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道路

  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松元坑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上围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下围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学塘布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朗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6.7857公顷(251.7851亩),拟征收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红卫村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0.0725公顷(151.087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20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红线图〔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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