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提出,2026年力争全国基本实现医保目录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同时提高产前检查保障水平;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参保人个人账户;推进生育费用省内跨统筹区直接结算,适宜分娩镇痛项目逐步纳入医保支付 。目前已有7个省份实现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全额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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