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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居民户口簿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6-06-24 08:34:36
来源: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
发布机构:惠阳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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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丢失、损毁补领居民户口簿

  (1)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因丢失、损毁居民户口簿的,可申请补办。

  补办居民户口簿应由户主申请,因户主确实无法到场办理的,由户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带本人及户主的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

  (2)需审核材料

  ①户主书面提请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报告,陈述事实理由。

  ②户主居民身份证。

  ③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其他情形:

  ①属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证明。

  ②属代办的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③属损毁的提交损毁的居民户口簿。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工作要求

  制发新居民户口簿。

  1.2 居民户口簿换发

  (1)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因原户口地址变更、户主更换等原因,可以申请换发居民户口簿。

  (2)需审核材料

  ①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②居民户口簿。

  ③相关材料。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工作要求

  制发新居民户口簿,收缴旧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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