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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树木能砍伐吗?
发布日期:2026-07-20 17:41:52
来源:惠阳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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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城市绿化树木能砍伐吗?

  答:城市树木是城市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美化市容、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的重要生态功能,更在涵养城市文化底蕴、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城市绿化受法律严格保护,擅自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将付出法律代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若城市绿化树木因遮光、影响管线、安全隐患等问题确需处置,必须严格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批获批后方可处置,切莫因一时便利而触碰法律底线,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普法小贴士】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迁移树木;确无迁移价值的,经批准可以砍伐树木:

  (一)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通过修剪不能有效治理的;

  (二)城市建设或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需要的;

  (三)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

  (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未能有效治理的;

  (五)树木已经死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砍伐城市树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迁移生产绿地树木、个人自有房屋庭院内零星树木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砍伐、迁移树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砍伐或者擅自迁移、修剪古树名木的,按照《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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