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涉及的道路范围问题
发布日期:2026-07-13 17:22:1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机构: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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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规定,针对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活动需开展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请问《办法》中公路的范围是指哪些,请问在县道、乡道上开展埋设管道、电缆等工作,是否需要开展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按其公路路网中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涉及以下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技术评价报告》: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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