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9月23日印发了《惠州市惠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惠阳府办函〔2025〕49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等相关要求,有效衔接《惠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惠府办函〔2025〕59号),完善我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促进气象灾害防御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对原《惠州市惠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惠阳府办函〔2022〕5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本《预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
《预案》先后向相关单位两次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初审,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集意见27条其中采纳24条、部分采纳3条。
三、目标任务
本次修订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为有效应对我区近年来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全面强化日常风险管理,强化预警与响应挂钩,切实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屏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正文共八个部分36条,附件6份。
(一)总则共四条,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共七条,包括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区指挥办公室、各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专家组、应急责任人,明确应急协调联动流程和应急责任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三)应急准备共三条,包括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工作。
(四)监测预警共五条,明确监测预报、预警制作、发布、行动、解除完整流程。
(五)应对任务共七条,包含整个应急响应过程的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报告、不同应急响应的启动流程、应急联动、现场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应急终止。
(六)复盘总结共四条,明确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其适用的范围、总结的内容、包含的参与单位和召开会议的时间要求。
(七)监督管理共三条,包括前期预案演练、宣教培训及后期责任与奖惩的规定。
(八)附则共三条,明确解释单位为区气象局,预案管理范围和通知实施时间。
(九)附件共6份,对气象灾害名词术语进行说明,明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构建气象灾害情景,提供气象灾害应对指引,细化恢复重建与应急保障措施,明确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五、涉及范围
主体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惠阳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镇(街道)、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有关直属机构。各相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均需依此预案履行职责或制定相应预案。
灾害范围: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共7类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流程范围:覆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复盘总结、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
六、关键词诠释
预警:达到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见附件 2)后,区指挥部办 公室面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
预警信号:气象部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七、利企惠民措施
本预案的修订和实施,通过更精准的预警、更高效的联动、更清晰的指引,为企业生产和市民生活提供以下保障:
对企业:清晰的部门职责和应对指引有助于企业及时获取预警信息,明确应对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统一的应急联动机制可保障关键基础设施(如电力、通信、交通)尽快恢复,为企业运营创造稳定环境。
对民众:区分“预警”与“预警信号”确保了内部协调高效和公众警报清晰,有助于市民通过权威渠道及时获取避险信息;完善的现场处置和社会动员机制能有效组织救援和转移安置,保障生命安全;复盘总结机制能推动整体防御能力提升,长远受益。
八、前后政策差异
九、解读单位及联系电话
惠州市惠阳区气象局 ,联系方式:0752-373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