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12号)和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惠农〔2020〕19号),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区农水局(传真号码:0752-382199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区农水局产业促进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电子邮箱:cycj3821836@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12号)
3.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惠农〔2020〕19号)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严月云,联系电话:3821836)
附: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