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征求《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11:15:03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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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惠阳科字〔2025〕12号),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明确《管理办法》执行细节,规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7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2条公众意见,现将结果公示。

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1

社会公众

“企业资质要求”建议:资质证明有效期应覆盖贷款到期日,如申请时有效期无法覆盖的,建议企业出具承诺书,在资质证明到期前完成续期。

不采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初衷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担风险,扩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规模和覆盖面。“资质证明有效期应覆盖贷款到期日”相当于将入库前的资质审查工作延长至整个贷款周期,若因企业资质没有按期延续而取消风险补偿金支持,违背风险共担的初衷,打击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企业“敢贷、愿贷”的积极性。

2

社会公众

针对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受托管理机构申请条件直接照搬省级较高标准,要求从事科技金融服务5年以上、专职人员5人以上且高级职称/专业证书占比高,结合我区本地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实际,能够满足该条件的机构数量极少,若按此标准执行,会出现可选受托主体严重不足、政策难以顺利落地、后续业务无法常态化开展的问题。

拟建议调整受托管理机构申请条件,主要提出以下建议方向:调低准入门槛,取消从业年限、人员数量、职称占比等硬性约束,改为以受托管理方案质量为核心评审依据,择优确定受托机构,保障政策可落地、可执行。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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