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阳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有偿使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1 16:43:57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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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惠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惠阳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有偿使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