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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惠阳人社监字〔2025〕第1050-2号)
发布日期:2025-11-07 15:33:55
来源: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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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单位名称:惠州市骏业新动漫厂(个人独资)

住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上桥地段水流坑东路3号厂房二楼

投资人:邹龙华    联系电话:139******28

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362128***********7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熊国瑜、王丰秀等人投诉反映惠州市骏业新动漫厂(个人独资)拖欠他们在2025年8月至9月的工资,我局执法股经初步调查,现已立案并于2024年10月11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惠阳人社监字〔2025〕第1050号)。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5年11月14日9时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惠阳区淡水上湖东街24号2号楼3楼

  联系人:吴监察员、钟监察员    联系电话:0752-3768671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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