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我区多年积分入学工作实际,对《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8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惠阳区实际修订而成,确保政策合法合规、贴合本地实际。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政策的适用性、操作性和长效性,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公平、有序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学区确定、积分计算方法、申请流程、录取规则、入学手续办理及政策施行期限等核心内容,确保积分入学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四、适用对象和范围
非惠阳区户籍或惠阳区内跨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读的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
五、有利举措
(一)积分量化精准化。明确积分由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稳定居住、投资纳税和参加志愿服务等加分项目共五项指标构成,各项指标均明确分值标准、计算时限及佐证材料要求,确保积分核算精准可追溯。
(二)流程公开透明化。积分入学全流程接受查询和监督,积分情况、录取结果将在学校进行公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生过程和结果可监督、可核查。
(三)办理流程规范化。明确积分入学六大核心流程,界定各环节责任主体,规范学区确定、材料审核、积分核算、录取公示等操作要求,让异地务工人员清晰知晓申请流程和办理标准,提升办理便捷度。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住房保障积分项目(修订)
将原“按月在房屋所在镇(街道)内学校申请计分”调整为“在申请入读学校学区内拥有产权房(租房、小产权房不计分)的,直接获得24分”。
(二)新增购房时长加分项目
在学区内拥有产权房的,拥有时长每满1个月另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三)其他表述修正
对《办法》中部分文字表述、条款衔接、指标说明等内容进行规范修正,进一步明确相关概念界定和操作细节,确保政策表述严谨、无歧义。
七、特色亮点
立足我区实际,围绕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稳定居住、投资纳税及加分项目五大维度,既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又将“两为主”政策落到实处。在制度设计上,坚持激励与规范并重,通过量化积分、按项排序,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公平可及。
八、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752-382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