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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建用字〔2026〕18号 惠阳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惠州市惠阳区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惠阳自然请字〔2026〕482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秋长街道周田村会水、塘尾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39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276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2.5216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周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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