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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省西枝江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灾减灾项目(二期)淡水铁桥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项目名称 | 广东省西枝江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灾减灾项目(二期)淡水铁桥重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惠投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清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该项目主线为北起永兴路、南至坝尾街的道路,全长约430米,规划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四车道,引路宽3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其核心工程为跨越淡水河的桥梁,桥宽29.5米,设计速度为30km/h。项目路网工程包含河背街/淡水铁桥(主线)、规划滨河路/尧岗路(A线)、水门河路(B线)、河背街/淡水铁桥辅道(C线)、河背街/淡水铁桥辅道(D线)、河背街/淡水铁桥辅道(E线)、坝尾街(F线)、横头街(G线),道路实施总长约1.579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落实《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二)项目须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营运期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主线边界线(交通干线边界线指城市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分别向两侧纵深35m区域范围内及临街建筑(楼层高于三层楼房及以上)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执行2类标准。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施工期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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