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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及惠阳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和区委组织部对陈俊杰等5户家庭申请惠阳区人才住房进行联合审查,并经惠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异议,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已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现作为惠阳区人才住房保障对象给予登记和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咨询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咨询电话:0752-3341909)。
附件: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4日 附件 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人数 |
户籍(工作)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陈俊杰 |
男 |
4404**********9115 |
1 |
三和街道办 |
惠阳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
新申请 |
2 |
范茂森 |
男 |
4305**********0019 |
1 |
三和街道办 |
惠阳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
新申请 |
3 |
姜博文 |
男 |
6104**********0510 |
1 |
三和街道办 |
惠阳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
新申请 |
4 |
陈晓玲 |
女 |
4414**********4849 |
1 |
淡水街道办 |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新申请 |
5 |
薛慧琪 |
女 |
3607**********4328 |
1 |
淡水街道办 |
惠州水务集团惠阳水务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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