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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俊杰等5户家庭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通告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及惠阳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和区委组织部对陈俊杰等5户家庭申请惠阳区人才住房进行联合审查,并经惠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异议,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已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现作为惠阳区人才住房保障对象给予登记和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咨询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咨询电话:0752-3341909)。


  附件: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84

 附件


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数

户籍(工作)所在地

工作单位

备注

1

陈俊杰

4404**********9115

1

三和街道办

惠阳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新申请

2

范茂森

4305**********0019

1

三和街道办

惠阳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新申请

3

姜博文

6104**********0510

1

三和街道办

惠阳区产业园区发展中心

新申请

4

陈晓玲

4414**********4849

1

淡水街道办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新申请

5

薛慧琪

3607**********4328

1

淡水街道办

惠州水务集团惠阳水务有限公司

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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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8-04
发布机构:惠阳区住建局
来源:惠阳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