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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及惠阳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和区委组织部对申请惠阳区人才住房共3户家庭进行联合审查,并经惠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异议,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已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现作为惠阳区人才住房保障对象给予登记和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咨询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咨询电话:0752-3341909)
附件:惠阳区2025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10月份)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获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10月份)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人数 |
户籍(工作)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张琼 |
女 |
4311**********7824 |
5 |
淡水街道办 |
惠阳区凤凰山学校 |
新申请 |
2 |
黄百俊 |
男 |
4413**********7317 |
3 |
淡水街道办 |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新申请 |
3 |
方治熙 |
男 |
4115**********0939 |
1 |
淡水街道办 |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 |
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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