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52-3370928
电子邮箱:hyqrsj@huiyang.gov.cn
邮政编码:516211
联系人: 方寅旭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
1.0752-3386289(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
2.0752-3398374(劳务派遣单位)
3.0752-338983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发〔2010〕14号),设立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事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管理、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劳务协作、交流;组织实施就业、失业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就业政策法规咨询;组织实施就业招聘和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有关事务。
2.承担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移交工作。
3.负责全区人力资源交流、劳务合作;负责办理求职、招聘登记和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等工作。
4.协助督导职业评价机构规范开展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开通、管理和应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设备的运维和管理工作。
6.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
7.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工作。
8.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工作;协助做好事业单位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核工作;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预测预警等工作。
9.协助开展工伤预防、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协助做好工伤纠纷调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10.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1.就业服务股;2.就业监测股;3.职业介绍服务股;4.职业技能指导股;5.劳动监察事务股;6.仲裁调解事务股;7.社会保障事务股;8.工伤事务股;9.企业退休人员服务股;10.政务服务股。
二、惠州市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掌握全区人才队伍基本情况,为区委和区政府进行人才规划、制定人才政策、调整人才布局提供依据;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承办单位及个人的人事代理业务;受理人才流动争议仲裁;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管理非政府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对在本区范围内设置人才网站(人才频道)的单位进行监管;核准区直用人单位及各类中介机构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发布人才招聘和人才集市广告;提供人才供需信息、为人才提供择业指导、为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人才集市和人才交流大会,组织人才培训;负责人才测评;开展人才交流理论研究,总结推广人才交流工作经验;负责“三支一扶”及“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1.人事代理股;2.就业指导股。
三、惠州市惠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人事考试法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区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区事业单位招聘的组织、考试工作及其他人事考试相关考务工作。受委托承担区人事考试的招聘信息发布工作。
四、惠州市惠阳区技工学校
主要职责:承担我区职业教育工作。
附件: